百年修得同船渡,千年修得共枕眠。夫妻一方發生婚外情,不僅會對另一方在精神上造成巨大的損害,同時,出軌方在第三者身上發生的經濟開支、財產贈與也會對家庭造成重大損害。那么,婚內向第三者的贈與是否有效,成都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人民法院法官為你以案釋法。
張軍(化名)和王麗(化名)結婚快十年了,熬過了“七年之癢”,卻沒熬過“婚外戀情”。當王麗還沉浸在自己愛情美滿、家庭和睦的幸福中時,一個陌生女人的來信將這一切擊碎了??吹剿l來自己和張軍的親密合照以及挑釁的話語后,王麗才知道,自己這么多年省吃儉用操持家務省下來的錢,都被老公拿去贈與情人,轉款次數多達50余次,共計20余萬元,多筆轉賬中不乏有1314、5200等具有特殊意義的金額。這位“囂張”的陌生女人就是張軍的情人李穎(化名)。王麗痛定思痛,一紙訴狀將張軍、李穎訴至法院,要求李穎返還張軍通過微信向其轉賬的20余萬元并支付利息,且在訴訟期間,毅然決然結束了與張軍的婚姻關系。
法院經審理后認為,在張軍和王麗夫妻關系存續期間, 張軍與李穎長期存在婚外情關系,該行為不僅嚴重違背社會公德,也明顯悖離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理當受到法律的否定性評價。在沒有相反證據的情況下,張軍在與王麗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為夫妻共同財產,歸二人共同所有,且二人有平等的處理權。張軍基于與李穎的婚外情關系,擅自向李穎贈與夫妻共同財產,嚴重損害王麗的夫妻共同財產利益,也明顯違背公序良俗,該贈與行為當屬無效,因張軍在有配偶的情況下,違背公序良俗與張某保持婚外情關系并向其實施贈與,屬于不法原因給付,李穎取得案涉錢款于法無據,應當予以返還。張軍已與王麗離婚,法院僅對屬于王麗部分的財產權益給予保護,對該部分的返還請求予以支持。因此,李穎應向王麗返還10萬余元。與此同時,利息作為現金的天然占有使用成本,也應當由李穎向王麗支付。該案宣判后,當事人均服從判決,未提起上訴,判決已生效。
法官提醒,婚姻關系存續期間,一方通過微信向情人長期、多次、持續轉賬的行為屬于民事主體間的贈與行為。該贈與行為,一是侵害了夫妻共同財產的支配權;二是違背公序良俗,因此該行為無效。夫妻一方訴求受領該轉賬金一方返還的,人民法院應予支持。同時,本案中,張軍使用夫妻共同財產,持續、多次、長期向婚外女性轉賬,以維系婚外不正當男女關系,獲得有違公序良俗的情感利益,其主觀過錯明顯,行為性質惡劣,應受到道德的譴責和法律的懲戒。
(舒婷 余存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