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12月4日是我國第九個國家憲法日,今年也是現行憲法頒布施行40周年。為了營造平安和諧校園環境,防治校園欺凌,保護在校未成年人身心健康,讓同學們增加自我保護意識,近日,樂山市人民檢察院檢察官——佘京晏,為三年級2班的小彩虹們精心準備了一場普法活動——向校園欺凌說“NO”讓我們一起對校園暴力說不!
什么是校園欺凌 校園欺凌是指在校園內外學生間一方(個體或群體)單次或多次蓄意或惡意通過肢體、語言及網絡等手段實施欺負、侮辱,造成另一方(個體或群體)身體傷害、財產損失或精神損害等的事件 ,校園欺凌多發生在學校內外。 校園欺凌分為單人實施的暴力,少數人數暴力,和多人 實施暴力。實施環境地區多為校園周邊或人少僻靜處,甚至是明目張膽的在校園公共區域進行欺凌。分為行為欺凌、語言欺凌、心理欺凌以及網絡欺凌。
校園暴力的原因
人的潛在本能 根據心理專家的研究,當一個人受到挫折時,容易引起情緒上的沖動和憤怒,因而產生對一定的對象報復和攻擊的行為。各種導致挫折感的動因,如受欺辱、遺棄、排擠、自卑等都容易引發攻擊性的行為。 家庭因素 一個人的人格是否健康地形成與家庭的教育很有關系。如果家庭成員文化素質低下、道德品質敗壞;父母的管教方法過嚴或者過于溺愛或者父母疏于管教;家庭氣氛緊張、不和諧,使孩子缺少關愛和安全感等情況都會對孩子的健全人格培養產生不利影響。 學校因素 長期以來,我國的學校教育一直偏重于知識教育。一些學習上有困難的同學,由于他們學習不好,自然而然地被別人貼上“壞學生”或“差學生”的標簽,時時處處地受到別人的歧視。在這種情景下,這些所謂“壞孩子”、“差學生”從內心經常會產生不平衡的感覺。
遇到校園暴力時如何對付
邪不壓正 在威脅與暴力來臨之際,首先告訴自己不要害怕。要相信邪不壓正,終歸大多數的同學與老師,以及社會上一切正義的力量都是自己的堅強后盾,會堅定地站在自己的一方,千萬不要輕易向惡勢力低頭。 正確呼救 大聲地提醒對方,他們的所作所為是違法違紀的行為,會受到法律嚴厲的制裁,會為此付出應有的代價,在能確保自身安全的前提下大聲呼喊求救。 及時求助 如果受到傷害,一定要及時向老師、警察申訴報案。不要讓不法分子留下“這個小孩好欺負”的印象,如果一味縱容他們,最終只會導致自己頻頻受害,陷入可怕的夢魘之中。 牢記“NOT”原則—— “N”是指“not”,不要沉默。面對校園欺凌,我們不要沉默,要勇敢面對,不要“息事寧人”。 “O”是指“off”,離開。遭受校園暴力時,要迅速離開,遠離危險,必要時拿出法律武器,維護自身權益。 T”是指“talk”,說出來。面對校園欺凌,要學會發聲,一定要在第一時間向老師、家長或警察求助,防止新的欺凌事件發生。 打人者年滿14周歲,刑法規定16周歲以上為完全刑事責任年齡,也就是說年滿16周歲的人觸犯刑法要受到刑法的懲罰,14-16周歲為相對刑事責任年齡,犯8種嚴重暴力犯罪也會被追究刑事責任。 還有一個叫惡意補足刑事責任年齡,規定12-14周歲未成年人犯故意殺人等犯罪,經最高檢核準,也要負刑事責任。 精彩互動 聽完精彩的課程后,佘檢察官和同學們做了現場互動——現在,請大家站起來,舉起右手,跟著我一起宣誓:我們不當殘忍的施暴者!不當冷漠的旁觀者!不當沉默的被害者!向校園欺凌堅決說“NO”!課堂最后,小彩虹們在佘檢察官的帶領下,觀看預防校園欺凌MV《孩子別怕》。